尊敬的投资者:
由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五矿信托-鑫宸15号湖北省科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进行第C4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C4期”)信托资金的募集。本信托计划C4期预计募集信托资金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本信托计划C4期的募集期自2018年11月20日起,预计结束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由招商银行代理推介。本信托计划C4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自本信托计划C4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实际情况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期限。
本信托计划C4期信托单位的年预期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信托单位期次 | 考虑增值税及附加前年预期收益率 | 考虑增值税及附加后年预期收益率 |
C4-1期 | 【7.1】% | 【6.8683】% |
C4-3期 | 【7.1】% | 【6.8683】% |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资金,需缴纳增值税,按《五矿信托-鑫宸15号湖北省科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各期信托单位的预期收益率应考虑信托资金运用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税务影响,该等税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故受益人的预期信托收益相应减少。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未来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